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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简报2011年第8期

2024-06-12 原料库

  近一年来,一些省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地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提出了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以及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标准,对促进形成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格局具备极其重大意义。现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区亮点示范区建设标准》予以刊发,供交流参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我省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推进福建农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就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是顺应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指导,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举措,对规范农业示范区发展,示范和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为推进区域现代农业发展,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树立新样板。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型现代农业样板区,实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形成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优势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重要作用。

  (二)为示范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开辟新途径。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实行产学研结合,提升和强化农业示范区引进、集成、运用、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功能,建设一批先进适用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密集应用区和辐射源,加速农业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产业体系优化和组织管理创新,大幅度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为培养新型农民,提升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打造新基地。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发挥其设施装备先进,人才资源丰富,组织管理高效的优势,构建起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和农民有机联系、沟通直接的新型信息传播网络,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打造一批实训基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周边农民文化素质、科学技术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提升区域农业整体素质和发展后劲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为探索建立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促进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搭建新平台。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正确引导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科研推广机构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联合与合作,探索适合不同条件的农业生产投入、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的新型体制机制,解决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形成农户与市场更有效的对接机制,推动建立符合区域实际和产业特点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

  (五)为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业增效开辟新渠道。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发挥农业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解决就业等传统功能基础上,拓展生态保护、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培育农业的新兴起的产业,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开辟新渠道。同时,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科普教育基地和农业文明传承载体,在全社会形成热爱农业、关心农业、重视农业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总体要求,充分的发挥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在现有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地创建一批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科学技术水平领先、经营机制完善、辐射带动明显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通过运用工业化的理念、商业经营的模式,引领农业向农业二三产业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速推进福建现代农业跨越发展。

  一是以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为方向。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建设的发展极和增长点,确保可看、可学、可推广。

  二是以保护耕地和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必须严格保护耕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严禁各种圈地和滥占耕地行为。必须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严禁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生产经营。

  三是以多种形式并举的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通过全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速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四是以多元化生产经营单位为建设主体。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一定要坚持机制创新,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科研推广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示范区建设,按照产业化的组织形式,引导创建主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努力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五是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根本目标。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必须立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业的产出效率。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一)建设目标。从2011年开始,在全省8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各筛选、推荐1个县(市、区)创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三年滚动一次。通过三年的建设,使示范区成为产业明晰、设施完备、装备精良、功能齐全、机制灵活、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环境优美、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

  (二)总体要求。各示范区可根据本地资源和条件,因地制宜地从粮食、畜牧、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等产业选择2-3个作为主导产业,每个主导产业建设3-5个亮点核心区,辐射和引导整县、整乡、整村推进;非主导产业每年要建设2-3个亮点核心区(亮点核心区具体实际的要求见附件),以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一)创建条件。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根本目的是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拟申报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代表区域内现代农业发展领先水平。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应是我省现代农业建设的先行区,在基础设施、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管理,特别是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科研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技术推广运用等方面处于本设区市领头羊,且区域代表性强,示范作用大,在带动区域乃至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突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是不一样的区域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样板,必须突出粮食、畜牧、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生产,既可以是种植业、畜牧业中某一产业发展较好的地区,也可以是种养加协调发展的地区,且生产布局合理,产业体系完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能够代表本设区市农业发展的方向。

  3、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走在前列。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要在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上走在全省的前列。要在农业组织经营方式、科学技术进步、新型农民培养、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化投入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了先行探索并取得较好成效,具备快速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利条件,当地政府支持,农民群众欢迎,创新环境良好。

  4、规模范围的确定科学合理。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应具有适度的规模,要在考虑农业功能区划、流域生态类型、环境承载能力、生产技术条件、优势农产品集中度、产业链内在联系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做大做强区域优势农业产业带(区)的要求科学确定规模范围。

  一是在粮食生产上,重点开展粮油高产创建,强化关键技术推广,突出推广超级稻、再生稻高产栽培、马铃薯脱毒种薯和稻草包芯技术,甘薯脱毒苗和增施有机肥、平衡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控等关键技术,推进良种良法和设施育秧、机械化插秧。

  二是在畜禽养殖上,重点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生态养殖模式,加快产业化发展。肉类,重点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优化肉类结构;蛋类,重点支持大中型集约化蛋鸡场建设;奶类,重点推进奶牛品种改良与规模化生产。

  三是在园艺产业上,重点推进品种结构优化和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栽培。水果重在品种结构、保鲜加工、商品化处理;茶叶重在名优茶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蔬菜重在规模化、设施化;食用菌重在珍稀品种、代用料与工厂化栽培;中药材重在名优地道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

  2、突出示范区的亮点建设。在科学种养、高产创建、“五新”推广、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建设、农业旅游休闲观光、生态农业建设、植保和农机专业服务队、农村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种苗生产与供应、沼气利用(集中供气)、可追溯、设施农业建设等方面要达到部、省级水平。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等基本的建设,加强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和稻田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提升土壤肥力。用好用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水稻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收、储、加的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信息化服务等设施建设。

  2、强化科学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建设。健全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方法,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农业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深入推动农业“五新”入户和集成示范推广,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充分的发挥示范区的优势,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培训。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大力提升农业科学技术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3、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突出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的发挥农业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解决就业等传统功能,积极拓展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围绕农产品资源优势,全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推进精深加工,提高农业附加值。

  4、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快速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和示范社建设。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大户、合作社、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等多种市场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示范区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厅领导任正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管理、评审认定、技术指导、督查考核、协调推进等各项日常工作。省、市农业部门均要指定专门处(科)室和专人负责每一个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县(市、区)农业部门是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以及项目的组织实施。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综合评价与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支持有条件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二)强化政策扶持。省农业厅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管理不变的“三不变”原则,从中央和省级专项中集中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现代农业。各级农业部门要以示范区建设为项目平台,积极争取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相关扶持政策与项目预算安排。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的提高示范区发展水平。

  (三)加大宣传示范。各级农业部门要不断探索和总结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扩大宣传,提升整体水平。要充分的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培训、观摩考察等活动,扩大五新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选址:场址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水、电、路“三通”具备,距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以及其它畜禽养殖场、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等500m以上。

  2、布局:生活区、生产区、污水处理区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分开,相距50m以上。设净道与污道,不交叉。生产区内种猪区、保育与生长区分开。猪舍按全进全出设计,出猪台与生产区保持隔离状态。场区设防疫隔离带。

  1、设施:栏舍按全漏缝式或半漏缝式建设,种猪区每头能繁母猪配套建设标准栏舍,应有独立后备种猪舍。以母猪数量配备相应的产床,分娩舍、保育舍采用高床式栏舍设计。用地面积符合生猪健康养殖需要,每头能繁母猪平均占地40㎡以上。场区与猪舍入口分设兽医室、消毒池、更衣消毒室,场区门口明示“防疫重地”。饲料、药物、疫苗等不一样的投入品分类储藏,标识清晰。

  2、设备:种猪舍、保育舍安装通风换气温控系统、自动饮水系统、喂料系统、全程监控系统等先进设备。

  1、员工管理:在职员工应经过畜牧兽医专业相关知识培训,掌握熟练的业务,持证上岗,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档案管理: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养殖档案,相关原始记录档案保存3年以上。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3、防疫管理: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根据抗体监测结果制定免疫计划和免疫程序。

  1、环保设施:实行机械式人工检粪,猪粪储存场所设施齐全,小、中、大猪舍具备漏缝或半漏缝地面。

  2、废弃物处理:配置固液分离机,配套沼气池、沉淀池、曝气池等,做好定期排放监测记录;可配套有机肥加工厂,力争达到零排放。

  3、无害化处理:配备焚尸炉或化尸池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焚烧、深埋或化制等方式来进行无害化处理。

  2、优良品种:种猪应来源于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种应具有种畜系谱证、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等完整的相关引种证件。

  3、繁殖性能:每头母猪年提供上市猪数18头以上,母猪配种受胎率80%以上。

  4、生长水平:全场出售的商品猪平均体重达100kg,平均日龄在170天以内。

  1、场地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场址距村镇居民点1000 m以上,距公路主干线 m以上,远离屠宰、加工和工矿企业。水、电、路“三通”具备,水源充足卫生。

  2、布局合理。在饲养区入口处设有消毒池和防疫设施,场区与外环境隔离。场区内分生活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病畜隔离区、粪污处理区划分清楚。净道与污道分开,雨污分离。

  1、牛舍:牛舍建筑面积5~6㎡/头以上,运动场面积15~25㎡/头,有防暑降温设施,配备全程监控系统设施。

  2、挤奶设施:有与奶牛存栏规模相适应的挤奶设施,并在挤奶区设有待挤区、机房、储乳室、热水供应系统、更衣室、卫生间及办公室等。储乳室配储乳罐和冷却设备,挤乳后2 h内冷却到4℃ 以下。

  4、环保设施: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固液分离设施、沼气池、贮粪池、贮液池及病死牛无害化处理池等。

  持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备案登记证明,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养殖档案。

  1、饲养与繁殖技术:建有养殖档案,记录齐全规范。参加生产性能测定,实行牛群分群管理。制订有年度繁殖计划、饲料原料采购和饲料供应计划。根据不同生长阶段和泌乳阶段,制定科学合理的饲养规范和饲料加工工艺。

  2、疫病控制:有奶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的检疫和处理记录,有口蹄疫免疫接种记录。制订有修蹄和肢蹄保健计划、常见疾病诊治操作规程、传染病发生应急预案。有兽药使用及休药期记录,实行抗生素和有毒有害化学品采购使用管理和记录制度。奶牛场的卫生、免疫与消毒符合《奶牛场卫生规范》要求。

  3、挤奶管理:制订有挤奶卫生操作制度,并上墙。从业人员持身体健康证明,每年一次体检。定期检修挤奶机,按时换挤奶器内衬等橡胶件。乳腺炎的牛及生产其它非正常鲜奶(包括初乳、含抗生素乳等)的奶牛安排最后挤奶,设单独储奶容器,并有处置记录。

  1、粪污处理:配套齐全的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力求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要求。

  2、无害化处理:病死牛应采取深埋等方式无害化处理。做好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记录。

  3、环境卫生:场区内卫生状况要常态化,垃圾集中存放,四周植树,遮荫避暑,优化环境。

  3、生鲜乳质量安全:要求乳蛋白率大于3%、乳脂率大于3.4%,体细胞数小于50万/mL,菌落总数小于10万/mL。

  1、选址:场地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距主要交通干线m以上,距化工厂、屠宰场及家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水、电、路“三通”具备,交通便利,具有专用车道直通到场。

  2、布局:场内的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粪污处理区及净道、污道等功能分开,场区设防疫隔离带。蛋鸡场必须留有绿化地,楼栋间距10m以上。全部采用按栋全进全出饲养模式。

  1、设施:鸡舍为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笼养产蛋鸡饲养密度≥500cm2/只。配备高压清理洗涤机、消毒火焰消毒器、喷雾消毒器等专用消毒设备;场区、观察室门口设有消毒池等设施。

  2、设备:鸡舍内安装成套专用笼具、通风设备、水降温设备、自动饮水系统、自动传粪带(自动刮粪板)、自动光照控制管理系统、全程监控系统等。自备发电机,防范停电。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产、投入品使用、防疫消毒等管理制度及饲养操作规程、防疫消毒规程、免疫规程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培训。

  2、档案管理: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齐全的养殖档案:饲养品种、来源、日龄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来源与使用记录;兽药来源与使用记录;定期免疫、监测和消毒记录;病案、诊疗、死亡以及无害化处理、死淘记录;做到经营生产质量可追溯性。

  3、防疫管理: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严禁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生产区应有更衣消毒室;引鸡时应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免疫、用药、抗体监测及病死鸡剖检记录档案保存两年。

  1、废弃物处理:建立固定鸡粪储存、堆放设施和场所,配套防雨、防粪液渗漏溢流设施。鸡粪发酵或其他处理应资源化利用。

  2、品种优良:引种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种附具种畜系谱证、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

  1、选址:场址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距主要交通干线米以上,距屠宰场、化工厂和其他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垃圾场等污染源2000米以上。水、电、路“三通”具备,交通便利。

  2、布局:场内生产区、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及净道、污道等功能分开,进场人行通道与车辆通道分设。场区设隔离围墙、防疫隔离带。肉鸡场必须留有绿化地,楼栋间距50m以上。全部采用按栋全进全出饲养模式。

  1、设施:鸡舍建筑牢固,利于防暑保温,并配备防鼠、防鸟等设施,场内四周植树绿化;场区门口设消毒池、喷雾消毒设施,鸡舍门口设消毒盆;场区内应有消毒泵、更衣消毒室;专用解剖室、药品储备室等。

  2、设备:鸡舍安装通风设备、水帘降温设备、光照系统、自动饮水系统、供料系统及全程监控系统。自备发动机,防范停电。

  1、制度管理:场内建立完整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饲养管理操作作业规程、防疫消毒规程、免疫规程等。

  2、档案管理:持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任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养殖档案。饲养品种、来源、数量、日龄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来源与使用记录;兽药来源与使用记录;定期免疫、监测和消毒记录;发病、诊疗、死亡以及病死禽无害化处理、死淘等记录;日饲料消耗量、进出栏数量记录。建立可追溯性资料档案。

  3、防疫管理: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严禁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人员进入生产区应严格执行更衣、换鞋、冲洗、消毒等相关规定。跟踪抗体监测结果,制定免疫计划。

  1、废弃物处理:储粪场所具备防雨、防渗等条件;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应与养殖规模相配套;场内粪污应集中处理,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并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

  2、品种优良:应从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合格种鸡场引种;并具有种畜系谱证、种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等完整的相关引种证件。

  300亩以上基地,建设地点气候适宜,用地、供电、供水、交通及田间沟渠疏通和硬化、机耕道等设施等基础设施齐备。有成熟的种植技术,融合现代水稻生产设施体系、现代水稻技术体系和现代经营管理体系于一体,以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和示范为核心,以良种良法研究应用为重点,尽量做到“统一品种、统一育插秧、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突出机械化耕、种、收,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高产、优质的水稻良种,加快高产优质水稻品种和栽培技术的推广,提高粮食产量和品质,推动绿色水稻产业发展。

  100亩以上示范基地,推广应用脱毒甘薯和马铃薯种苗,建立甘薯良种繁育基地,加快优质高产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强化实用栽培技术的应用,提高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优质率和商品性,优化作物的结构,提升种粮经济效益。

  园区交通便利,连片规模达500亩以上;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地域优势果类,依据科学部署品种结构。果园规划合理,山地果园坡度不超过25度,道路应能满足机械化栽培能力,排灌设施齐全,保证旱能灌涝能排。种植密度合理,挖大穴足底肥。保持园区生态平衡,果园生草栽培,提倡病虫害生物防治,使用低残留农药,降低喷药次数。营养诊断配方施肥,有机肥施用占全年施肥量80%以上,提高果实品质,喷施叶面肥节省本金。优化修剪,省力栽培。

  建立露地500亩以上或大棚200亩以上蔬菜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钢架大棚建设标准2万元/亩以上;冬春覆盖地膜,配套滴灌;每年引进蔬菜新品种5种以上,开展试验、筛选和示范工作;推广灭虫灯、色板、防虫网等植保物化和生物防治技术;引进新农药、新肥料,开展试验、示范和推广;推广适宜当地的机械耕作;全方面实行生产全过程可追溯记录和管理;使用蔬菜病虫害专家系统,减少农药用量;逐步配有微喷灌、遮阳网和生产适用型温室环境控制设备;产品实行净菜包装上市。

  在茶园顶部、周围和茶园路旁、水渠旁、风口处种植茶园防护林,在茶园主干道、支道或茶园周围空闲地种植行道树,起到防风、调节茶园小气候、涵养水源等作用;进行茶园道路建设,硬化茶园主干道与支干道,达到全天候畅通的标准;种植爬地兰、盘地菊、黄花菜、平托花生等茶园护梯植物,提高茶园植被覆盖度、牢固梯壁,提高茶园保土、保肥、保水能力,营造天敌息居地,实现茶园生物多样性;在幼龄茶园,进行行间铺草,套种具有固氮作用的豆科作物及苜蓿、紫云英等绿肥。在茶园园地内侧修筑竹节沟,在茶园周围空旷地或田林交界处,建设蓄水池或蓄水坑,以改善茶园生态和满足茶园灌溉需要,同时建设完善排水系统。加大新品种推广力度,促进品种结构调整优化,重点开展低产茶园改植换种和茶树优良品种的推广。

  建立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完善,面积50亩以上集约化育苗基地,其中育苗大棚20亩以上,穴盘、微喷灌配套齐全;主要育苗品种:辣椒、甜椒、黄椒、西红柿、苦瓜、甜瓜、黄瓜、茄子、甘蓝、花椰菜、大白菜、大葱等;有批量生产嫁接技术,可提供抗病嫁接苗;逐步配备生产适用型温室环境控制设备;所育商品苗主要供应当地1000多户菜农。

  初制厂生产环境清洁化,重点是对车间内地面、墙体、门窗等按照食品加工场地卫生要求做更新改造,对车间内排湿、排汽、防蝇、防虫、防鼠设备等进行完善与更新。同时对厂区旁边的环境进行整治,达到道路便捷、环境绿化、厂区美化的标准;茶叶加工燃料清洁化,实行热源供应与茶叶加工工作面有效隔离,推广电、气等可再生洁净能源;茶厂加工设施清洁化,使用清洁卫生的加工机具设备;茶叶加工流程清洁化,推广离地晒青、凉青技术与设备,推行加工环节的连续化、自动化。建章立制,实现加工规范化。建立与完善加工作业规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加工档案,实现产品质量的全程控制,为产品无公害化提供保障。

  示范基地应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如水电路及栽培设施);示范基地要求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辐射带动规模发展1000亩以上,有利于促进中药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带形成,提高药材品质与效益;示范基地推广1~2项实用技术,总结推广配套无公害栽培技术,开展技术培养和训练1期以上。有条件的地方推广精致栽培,提升闽产道地中药材种植的科学水平。应申请 “三品一标”或其它相关质量认证。

  以从北方繁育调运马铃薯种薯为主渠道,加强与国内东北、西北地区主要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的协作,引导我省马铃薯企业在北方建立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大力培育我省种薯繁育、调运供应主体。逐步实现品种高产、优质、抗逆一体化,技术节本、降耗、增效一体化。着力加强脱毒种薯示范推广,组装稻草包芯高垅高畦高增土等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开展高产高效技术展示示范,创新高产高效技术推广模式。重点示范适合我省种植的中、早熟“双低”油菜良种福油4号,华油杂12号、华油杂13号、中油杂12号、黔黄油21号、秦优7号等“双低”良种及高产配套栽培技术。

  1、办公场地。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要建在交通方便,环境整洁的地方。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大厅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乡镇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庭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村级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服务站面积一般不少于15平方米。乡、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3年内应分别达到90%、75%以上。

  2、服务设施。县、乡(镇)服务大厅内配置LED电子显示屏,至少配备固定联系电线台,乡(镇)级大厅配电脑2—3台、网络端口1个、打印机、传线组,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村服务站配电脑一台。县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并建立仲裁庭,乡镇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建立调解庭。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按标准单独设立;乡镇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庭设桌椅一套。

  3、窗口设置。县级大厅内设政策法规、项目策划等功能窗口;乡镇级大厅内设土地流转规划储备、信息发布、中介协调、跟踪服务等功能窗口,统一配置窗口标识牌和服务指南;服务大厅每个服务窗口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村级要明确责任,指定人员负责土地流转工作。

  1、服务内容。乡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时将转出方和受让方供求土地的坐落、类型、面积、意向价格、流转的方式、期限、自然条件、交通状况、适宜种植品种等资料输入微机并上传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同时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上发布;将符合双方土地流转条件的信息及时通知转出方和受让方;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按要求予以鉴证;将合同资料信息输入微机存档;及时调解双方发生的土地流转争议或纠纷。

  2、运作模式。由转出户和需求方向村服务站提出申请或出具委托,说明流转的原因、期限、形式、价格等,由村服务站登记汇总,按要求及时上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单个业主流转面积500亩以下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检查,对单个业主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由乡(镇)会同县农业局组织服务中心进行资质审查,同时要建立规模经营主体流转情况档案,按有关法律法规上报县农业局备案。经审查评估后,由乡镇服务中心组织指导转出方和受让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要求鉴证的要及时予以鉴证。

  3、运作机制。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土地流转规程,恪守职业道德。引导土地转出方和需求方自觉向村服务站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避免农户之间自发无序流转。

  2、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70%以上;从业农户占所在专业村的60%;专业乡镇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60%以上;从业农户占所在专业镇的50%;专业村(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所在县(市、区)高出20%以上,并且每年同比增收15%以上。

  3、专业村(镇)至少与一个县级以上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对接;主导产业至少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规范运行。

  4、专业村(镇)全部实行无公害生产,其中50%以上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部分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主流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可追溯,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运作。

  5、村级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委托乡镇代理,接受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近三年内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

  3、园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休闲项目特色鲜明,能体现农业观光体验、农耕文化展示等功能,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强。

  4、道路通畅,消防、安防、救护等设备完好、有效,无违规建筑和占用耕地乱搭滥建现象。

  5、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以上,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20人以上。

  按照“七有”内容开展规范化建设,体现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原则,增强公信力、凝聚力、发展力,实现规范发展。同时,在“七有”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农经发{2010}8号),进一步规范内部运行,拓展服务领域,完善组织功能,增强带动能力,提升营销水平,建设成为“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省级以上示范社。“七有”主要是:

  (一)有规范的章程制度。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根据发展状况及时变更有关内容;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相关免征手续;依法制定、修改章程,在运行中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建立完整民主决策、成员管理、生产管理、收购营销、收益分配、财务会计等制度。

  (二)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合作社名称规范,有固定的办公、议事场所,成员有一定形式的出资,有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分配的比例不低于60%;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科学,有专职人员负责经营管理,组织机构活动正常,“三会”(成员大会、监事会、理事会)定期召开、制度健全。

  (三)有明晰的产权关系。独立建帐,会计核算规范,成员账户符合标准要求,档案资料完整;规范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收支明细表,编制成员权益变更表、成员账户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按规定及时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送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更表,并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有健全的服务功能。制订统一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品质衡量准则,组织成员开展标准化生产,实行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积极对成员开展信息、技术培养和训练、技术指导,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投入品、统一提供品牌、包装和销售等服务。

  (五)有自主的经营品牌。有自主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积极参选名牌产品、争创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开展各种各样的形式的品牌宣传;产品能立即进入城市大型超市、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点,积极参加有关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农超对接”会、博览会等;积极申报产品自营出口权。

  (六)有一定的成员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至少有50名以上成员(渔牧业合作社30个以上,农机合作社拥有农业机械30台以上);合作社能以多种方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所在地及周边农村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户入社率不少于70%;建有成员名册,核发社员证,成员入退社手续齐全。

  (七)有明显的增收效果。合作社统一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盈余逐年增加;能通过合作经营和合作服务获取最大效益,按照盈余返还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成员收入,合作社成员的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收入高20%以上。

  以具有我省特色和出口优势的食用菌、蔬菜、茶叶、水果、畜禽产品、中药材等为重点,选择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作为示范点,实施GAP管理体系,对育种、种植养殖、管理、采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测,从源头控制好质量安全关,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项目规模为果、菜、茶、中药材等项目新建面积300亩以上,扩建或改建面积500亩以上,食用菌项目面积50亩以上,畜禽类项目年存栏数畜类1000头以上,禽类50000羽以上。

  (一)灌溉水源保证率:灌溉农田(水浇地和水田)的多年平均水源保证程度。水田应达到90%以上;旱地(水浇地):应达到80%以上;喷灌、管灌:应达到95%以上。

  (二)田间灌溉(排水)率:田间末级工程可灌溉(排水)面积占应灌溉(排水)面积应达95%以上。

  (三)灌排工程完好率:田间灌排工程的完好程度。新建的应为100%,维修的应达到80%以上。

  (四)田间道路:田间道路能满足(大、中或小型)以上农业机械的通行要求,每千亩农田的田间道路密度应为3-8km/亩。

  以“五有”为标准建设“福建省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建设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平台、数据中心和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创新服务方式和运行模式,提供“直通车式”的农业信息服务,改变农业部门传统的工作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工作效率,为农民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信息服务。

  示范点有一台终端机、电视机、打印机,用三硬件装备信息服务站(电视机、触摸屏终端、打印机)提供该地市用户终端共享、实现应用服务。平台顶层设计,统一规划和建设,有利于运行管理、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

  建设省级和设区市级数据中心,县级所有的应用全部托管到两级数据中心。省级数据中心负责全省普遍的应用服务托管,设区市级负责本级特色的应用服务的托管。

  每个站点配置的一台液晶电视,一台具有视音频功能、可连接互联网、触摸式终端主机,通过加装客户端软件可以使手机或普通电脑实现信息站的所有功能,迅速扩大信息服务站点的数量,提高总系统的应用效率,通过终端机上的操作能够给大家提供科技咨询、科技培训、信息服务、农业管理等四类直通车式的服务。

  通过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建立一支服务于基层的农业技术队伍,负责各个实施地终端机的技术维护;建立一支管理队伍,由各县市、牵头管理所管辖乡镇实施地的信息员队伍,实施各种制度,协调各级机构协同运作,使系统顺利运行。

  能建立一系列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协同工作制度、信息站点管理制度、系统运行维护制度等,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做督查,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奖惩和职务晋升或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一)企业规模和效益: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有标准化厂房和先进的现代化生产加工设施;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工资、不亏损。

  (二)企业质量体系: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必须要通过QS认证。至少通过ISO9001、HACCP、绿标、无公害认证中的一项认证或评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企业带动能力:与基地或农户建立了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四)企业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企业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或有固定的科技支持单位;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有新产品。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示范标准为“五有”乡镇站: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健全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机构建设:设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明确的管理体制和合理的人员编制,及一定的农技推广业务经费,机构公益性职能有效履行。

  (二)队伍建设:招聘农业院校大学生充实推广队伍,设立培训制度,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完善农技推广绩效考评机制。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发挥多元化服务组织作用。

  (四)设施条件建设:拥有20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和业务用房,配备土壤养分、农药残留、病虫害防治等简易仪器设施,有农民培训及信息服务设施设备和正常开展推广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

  (一)规模较大。大中型机具保有量较多,全年作业面积较大,机具配套,服务内容广泛,在当地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运作规范。是紧密型的组织机构,组织健全、产权清晰、管理民主、运行规范,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

  (五)经营有效。近几年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效果明显,生产带动能力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一)有规模: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基地应有一定的规模,即核心示范区面积在1000亩以上,辐射作业面积超过5000亩;

  (四)有机具:配备少数的大中型拖拉机及作业机具、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其中高速乘坐式插秧机6台以上;

  设施蔬菜示范点,集中连片的设施种植培养面积达100亩以上,主要设施为跨度6米以上的钢架塑料大棚,可实现反季节生产;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节水灌溉水平在80%以上,环境调控水平达到40%以上;生产区水、暖、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备与温室设施相配套的综合生产车间及场地预冷保鲜库,产后处理机械化、标准化水平达到30%,商品率达到90%。

  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要按照“五有”(即有法人资格、有技术队伍、有统治设备、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记录)的要求做规范化建设,并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组织引导具备一定植保专业技能、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队伍,利用先进的植保设备和手段,与被服务农户签定规范化的服务合同,应用科学手段对病虫实施综合防治,确保防治服务的质量达到“病虫为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病虫综合防治效果达到80%”以上。

  (二)展示标示牌:在展示田路边田头醒目处树立展示大标示牌,标明展示主持单位、实施单位,展示作物与品种名称等内容;在田间树立展示品种小标示牌,标明品种名称、供种单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展示品种:主要农作物(如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油菜、茶树等)展示品种一般要求通过国家、省级或设区市区域性审定,已确定进入生产试验的苗头品种也可进行展示,展示品种个数要求10个以上;非主要农作物(如花生、蔬菜、果树等)展示品种原则上通过省级认定,但不作硬性要求。

  (四)田间布局:每个展示品种面积一般在0.02-0.2亩,设置当地对照一个,按顺序展示排列,不设重复。

  (六)观察记载:展示期间,对展示品种的生育期、分蘖力、株高、有效穗、穗总粒数、穗实粒数、结实率、千粒重等农艺与经济性状进行观察记载。

  (八)考察观摩:在适当时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种植大户、农民进行现场考察观摩,当地有线电视媒体要参与宣传报道。

  (二)菌包生产及接种:装袋、灭菌、接种及上架培养等过程基本实现自动化、流水线作业或统一菌种制作、菌包生产、集中灭菌等。

  (三)栽培管理:基本实现栽培过程智能化控制管理或统一技术指导、相对统一出菇房栽培管理。

  (四)产品及质量控制: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产品通过“三品”认证,鲜品及加工品多元化并存,实现品牌化经营。

  1、辐射范围广,有较强带动效益和示范引导作用,有健全的信息化配送系统,有5家以上的连锁经营门店。

  2、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仓储设施,货物分类明确、码垛堆放整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等记录,质量投诉、质量纠纷、质量事故、不良反应等记录,不合格农资和退货农资的处理记录,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培训档案、供应商质量评估档案、产品质量档案、农户档案,保存完整、真实的使用处方、进货及销售凭证。

  3、农技服务能力强,有专门的农技服务机构,有专门的动植物疫病诊断及防治、科学配方施肥等设施,有健全的针对基层员工、农户的农资安全使用知识培训服务制度。

  1、统一店面装饰标志,店面、店内标示必须是连锁企业的统一字号或形象。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店堂内通风、明亮,装修简洁,地面硬化。农资商品要分柜分类摆放,整齐美观,明码标价,计量准确。

  2、统一经营管理规范,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有健全的购销台账,进货帐册要附具农资商品配送清单,销售帐册要附具有效票据和技术处方。

  3、统一农技服务制度,从业人员需从事农资销售或农资服务2年以上,熟悉农资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等有关知识,能够正确指导消费者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资,并根据消费者需求组织农业技术服务、讲座等。

  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以供气50户为基本建设单元。养殖小区沼气工程以“一池三建”为建设单元,包括沼气发酵池、原料(粪便或秸秆)预处理(沉淀、调解、进出料、搅拌等装置)、沼气供气(沼气净化、储存、输配、计量和利用装置)和沼肥利用设施(沼渣、沼液处理及综合利用装置)等。土建工程最重要的包含沼气发酵池、贮气水封池、前处理池、沼液贮存池、保温室、沼气管网等;设备最重要的包含泵、流体管网、电器控制、脱硫塔、沼气灶具、检测设备等。

  在沼气需求迫切、养殖农户相对集中的村庄,以养殖农户为核心,以相邻几户为单元,建设沼气池,配套进行改厕、改厨,有养殖的改圈,通过输气管道实现集中供气。主要建设内容有沼气池、贮气柜、沼气管道、灶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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