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3-11-24 生产设备
公司其他关联人于河北诺贝丰的母公司诺贝丰(中国)担任高管。2018年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二)规定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河北诺贝丰为公司关联法人。
河北诺贝丰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主营业务:肥料、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种子、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设备的销售;土壤修复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制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咨询、设计与工程项目施工;土壤污染治理效果评估。(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其他关联人于亲土农业的母公司诺贝丰(中国)担任高管。2018年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二)规定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亲土农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山东亲土一号农业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679.25万元,净资产1,662.61万元,2018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6.73万元。
截至2019年03月31日,山东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677.84万元,净资产1,660.85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76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山东金丰公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山东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山东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山东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拖拉机、收获机械等农业机械、配套农机具和相关这类的产品的零配件,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道依茨的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道依茨为公司关联法人。
道依茨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七)关联方名称:陕西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金丰公社”)
主要经营业务:测土配方服务;农业技术咨询;机械作业服务;农产品、水果的购销;苗木种植、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陕西金丰公社总资产为2,688.02万元,净资产997.22万元,2018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354.30万元,净利润-3.10万元。
截至2019年03月31日,陕西金丰公社总资产为2,565.14万元,净资产996.14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68.25万元,净利润-1.08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陕西金丰公社,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陕西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陕西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陕西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八)关联方名称:威海金丰公社农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金丰公社”)
主要经营业务:测土配方服务;农业技术咨询;机械作业服务;农产品、水果购销;苗木种植、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威海金丰公社总资产为2,212.16万元,净资产1,980.20万元,2018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08.43万元,净利润0.48万元。
截至2019年03月31日,威海金丰公社总资产为2,212.69万元,净资产1,976.11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8.24万元,净利润-4.09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威海金丰公社的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威海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威海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威海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九)关联方名称:安徽金丰公社农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丰公社”)
主要经营业务:测土配方及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水果种植、销售;化肥零售;农业机械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徽金丰公社总资产为786.03万元,净资产887.83万元,2018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177.83万元,净利润15.06万元。
截至2019年03月31日,安徽金丰公社总资产为723.29万元,净资产889.02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12万元,净利润1.19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安徽金丰公社的执行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安徽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安徽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安徽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关联方名称:巨野金丰公社农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野金丰公社”)
主营业务:测土配方、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水果的种植、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及配件零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巨野金丰公社总资产为403.43万元,净资产370.69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6.85万元,净利润0.46万元。
截至2019年03月31日,巨野金丰公社总资产为403.14万元,净资产370.40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29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为巨野金丰公社的董事长,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巨野金丰公社为公司关联法人。
巨野金丰公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巨野金丰公社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其他的应收款项等形成坏账风险,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一)关联方名称:贵州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丰”)
主营业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业科学技术服务、大棚建设、农产品购销,销售:种子、化肥、农用机械、农膜、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州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25.17万元,净资产75.85万元,2018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16.95万元,净利润-10.15万元。
截至2019年03月31日,贵州金丰公社总资产为125.16万元,净资产75.84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01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计国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贵州金丰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贵州金丰为公司关联法人。
贵州金丰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二)关联方名称: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参股县级金丰公社(以下简称“县级金丰公社”)
县级金丰公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当地合作伙伴等共同成立的子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2019年公司或子公司预计将与300家县级金丰公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244家县级金丰公社已经成立(详见附表一),56家县级金丰公社暂未成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行情报价,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依据市场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没有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